来源:梅州研学 作者: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 发表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4346
广东省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研学旅行课程的认证工作,提高课程认证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参与研学旅行活动学生的权益,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发文《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指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会员单位,包括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开展的研学旅行课程认证工作。
第三条:研学旅行课程认证是指对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开展的研学旅行课程进行审核和评价,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行为。
第四条: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研学旅行课程的质量,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五条:研学旅行课程认证包括申请认证、认证审核和监督管理三个环节。
第二章 申请认证
第六条: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申请方需为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会员单位,包括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
第七条:申请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的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需提交完整填写的《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申报表》作为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申请材料,可自行选择提交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的研学课程需符合研学课程要求,立足广东省特色,申报的课程设计应充分挖掘、研究、整合省内优质传统文化教育资源、革命传统教育资源、博物馆资源、科技场馆资源、美丽乡村、工业产业等丰富多样的研学资源。申报的研学课程还应符合:
1.原创性。课程须由申报单位/团队/个人自主开发。符合研学旅行的宗旨和要求,能满足学生研学实际需要;
2.科学性。课程结构完整,包含: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及其他环节,课程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管理到位;
3.安全性。课程设计与实施应遵循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全面考虑,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4.教育性。课程内容需体现和贯彻“立德树人”“实践育人”的教育思想,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德育实效,注重体育健康和劳动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旅行教育活动全过程,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突出学生的能力培养,彰显研学旅行课程特色;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和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
5.实践性。课程应呈现地域特色,让学生在实践、实验、探究、设计、创作等过程中体验和感受生活,能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发展实践创新能力。
第九条: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应当向认证机构支付认证费用,单个课程认证费用为8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用及制证费用等);如需协助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认证的研学作品登记证书,单个课程申报认证费用为380元(纯文字作品,包含专家评审费用、申请费用及制证费用等)。
第三章 认证审核
第九条: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课程认证组会根据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组织对申请进行审核。
第十条:认证审核主要包括对研学旅行课程的课程信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申请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的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应根据认证机构的反馈意见修改课程,完成最终审核。
第十二条:通过认证审核的研学课程,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为其颁发相应的研学旅行课程认证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持有研学旅行课程认证证书的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单位应当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认证机构有权暂停或撤销其研学旅行课程认证资格。
第十五条:认证证书规定有效期限,有关证书的有效期限和更新办法如下:
1.研学旅行课程认证证书为两年一审核,两年期满需要重新申请认证;
2.重新考核认证费用标准为单个课程4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用及制证费用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社会公开通报、取消认证资格等。
第十七条:认证机构在履行研学旅行课程认证工作中,如发现有学校、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等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所有。
附件:《研学旅行课程认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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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
2023年8月16日
通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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